晋焘logo
主页 > 质量验厂 > GMP认证 >

GMP认证专业用语解读(二)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上次我们已经对GMP认证专业用语解读(一)有了相关了解,我们继续来了解GMP认证专业用语解读(二)

  21.无菌室:指环境空气中悬浮微生物量按无菌要求管理,满足无菌生产要求的洁净室。

  22.空气净化:通过初效、中效、高效滤器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质,使空气洁净的行为。

  23.净化:指为了达到必要的洁净度,而去除污染物质的过程。

  24.非无菌制剂:允许该种制剂内可含有一定量的活的微生物(细菌),但其含量不超过卫生标准的规定。

  25.无菌:完全不存在活的生物。

  26.灭菌: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所有致病和非致病的微生物、细菌的芽孢全部杀死的操作。

  27.控制点:为保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需要重点控制的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

  28.有效期:药品生产企业或研究机构,根据稳定性考察的实测,或通过化学动力学的方法研究药物稳定性和反应速度问题,制定的药品可使用的常温贮存期限为有效期。

  29.质量: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求)的特征或特性总和。

  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该品种应具有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作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报销的药品。

  31.质量保证:为使人们确信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质量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必需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全部活动。

  32.质量控制:为保证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质量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

  33.质量管理:对确定和达到质量要求所必需的职能和活动的管理。

  34.质量保证体系:为保证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或服务质量满足规定的或潜在的要求,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源等构成的有机整体。

  35.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经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36.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接下来请继续关注GMP认证专业用语解读(三)

微信公众号

相关推荐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