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供应商核准及绩效监督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BRC供应商核准及绩效监督如下: 一、工厂应根据风险分析,确立明文规定的供应商批准规程及持续评估计划。此类规程及计划应适用于为工厂提供: 1、材料; 2、分包过程的供应商,确保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或合法性造成影响的购入材料和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二、规程应包含评估和批准新供应商的明确标准。评估可能采取以下形式: ![]() 1、范围包括所供应产品的供应商认证(如根据适当BRC全球标准或其他GFSI公认方案认证); 2、供应商问卷; 3、供应商审核:工厂应保有一份最新的获批准供应商名单。 三、应当维持和审查有关供应商评估及必要行动的记录。 四、规程应规定如何处理例外情况;例如使用尚未开展审核或监控的产品或服务。评估(按照批次或交货)可能采取以下形式: 1、分析证书; 2、合规声明。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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