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验厂采购包装材料要求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FSC验厂采购包装材料要求:
1、材料采购
1.1进货要求
1.1.1组织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进货材料定义与分类。
1.1.2组织应以其材料类别对FSC产品组合的进货进行分类,并保证使用的材料均为合格进货。
3.2供应商审定
3.2.1组织应建立并保留为FSC产品组合供应材料的供应商最新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a) 供应的产品种类;
b) 供应的材料类别;
c) 如有,供应商FSC产销监管链或FSC受控木材编号。
3.2.2组织应核实供应商的FSC证书有效性与范围。
3.3 非认证材料的采购
3.3.1对于受控材料的采购,组织应遵守FSC-STD-4-5:FSC受控木材公司评估标准的适用要求。
3.3.2对于非认证回收材料,组织应遵守FSC-STD-4-7:FSC采购回收材料用于FSC产品组合或FSC认证项目的标准之规定。
3.4现场生产原材料
3.4.1在自己的场地上生产FSC产品组合进货材料的组织应确定材料类别,如适用,确定相关的百分比声明或信用声明:
a)在另一种(主要)产品的初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来自同一批进货的材料应视为属于(共同)生产其使用的进货相同的材料类别;
b)来自二次制造过程或下游产业,未按照计划进行生产,不适合作为最终用途使用并且不能在其产生的相同制造过程中现场进行再利用的回收材料应视为属于与其来源进货相同的材料类别或视为消费前回收材料。
3.4.2 当各种进货比例无法识别时,组织应以材料类别对不同原始或回收材料类别的混合物进行分类,如适用,以每次进货量最低FSC或消费后进货的百分比或信用声明进行分类。
注:FSC认证、受控与/或回收材料的混合物,当不同进货的比例无法识别时,应归为“受控材料”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