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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验厂时产品工序有外包怎么办?

2018-07-20 17:56 作者:admin

  1 外包

 
  注:组织根据情况将任务外包给可能的承包商可申请将外包的工作涵盖在产销监管链证书范围内。
 
  1.1 外包的前提条件
 
  1.1.1 希望将外包工作包括在FSC产销监管链证书范围内的组织应保证以下事项:
 
  a) 组织应拥有即将外包加工的进货材料之合法所有权;
 
  b) 组织在外包加工的过程中不会放弃材料的合法所有权;
 
  c) 组织与各承包商签订了关于外包工作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包括关于保留FSC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外包承包商或工作的权力的条款;
 
  d) 组织有成文的控制体系,与相关承包商共同承担的外包工作有明确的程序。
 
  注:当外包工作通常并不涉及外包加工后实际的材料重新占有问题时,组织不必重新取得实际所有权。
 
  1.2 保持可追溯性与书面跟踪
 
  1.2.1 组织的外包工作控制体系应确保:
 
  a) 用于生产FSC认证材料的材料可追踪并进行控制,在外包加工过程中不能与其它任何材料混淆或受到污染;
 
  b) 承包商应保留进货、出货记录与依据外包合同或协议加工或生产的所有FSC认证材料相关的交货文件。
 
  1.3 记录
 
  1.3.1 组织应记录所有加工或生产FSC认证材料的承包商名称与联系方式。
 
  1.3.2 组织应在外包前通知其认证机构加工或生产FSC认证材料的新承包商名称与联系方式。
 
  1.4 发票
 
  1.4.1 组织应在外包工作完成后开具加工或生产的FSC认证材料最终发票。发票应写明证书持有者的产销监管链证书编号。
 
  注:如组织在外包加工完成后没有开具加工或生产的FSC认证材料最终发票,材料不可贴FSC声明出售。
 
  1.5 标签
 
  1.5.1 组织应确保承包商只在外包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上使用FSC标签。
 
  1.6 宣传
 
  1.6.1 组织应确保承包商不将FSC商标作为宣传目的使用。
 
  12.7 禁止分包
 
  1.7.1 组织应确保承包商不会将加工工作进行外包,即材料不会依据外包协议,从一个外包承包商传递另外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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