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dex验厂工作时间规定准则
2018-05-25 13:16 作者:admin
Sedex验厂工作时间规定准则:
1、工人每两周14天内应有2天休息,每周7天内应有至少1天休息。
2、雇主能够证明加班确属于例外情况,例如出乎预料的生产高峰、事故或紧急情况。
3、工作时间(加班除外)由合同确定,每周不应当超过48小时。
4、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集体协议以及下文中6.2-6.6条款中的规定,以对工人提供较强保护者为准。6.2至6.6条款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础。
5、只有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特殊情况下,任何7天的总计工作时间可以超过6小时。
6、与代表相当比例工人的工人组织自由达成的集体协议允许这样做。
7、所有加班应当是自愿的,不应当以加班代替正规就业,加班应当总是加价补偿,建议标准是不少于正常工资125%,加班应当负责任地使用,考虑到所有如下方面:程度、频率以及工人个体和工人整体工作的时间。

- 上一篇:Sedex验厂正式实施SMETA6.0 版本
- 下一篇:Sedex验厂童工与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