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问题 | 责任部门 | 相关证明文件 |
原则一 符合法律法规:企业须遵守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的法律和法规。 |
1.您厂是否有取得有关每项原则的本地和全国性法令和规定的最新资料,而你的工厂是否马上把这些资料纳入你的业务做法? | 人事处 | 国家法律档案 |
劳动法全集 |
相关报纸订阅 |
劳工规则 |
宪法 |
WRAP生产原则符合性政策 |
2.您厂是否有国家和当地劳动法法律和法规的最新资料: a.工资及工时; b.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 c.最低雇用年龄及有关限制; d.健康及安全标准; e.环境管理标准及履行情况; f.雇用歧视; g.一般劳工法令; h.相关国际贸易法令; i.管制毒品法令; | 人事处 | 国家法律档案 |
劳动法全集 |
相关报纸订阅 |
劳工规则 |
最低雇用年龄 |
雇员档案审核 |
结社自由法规 |
残疾雇员名单 |
国家及企业健康保险规定 |
出口安全程序手册 |
工厂安全及毒品控制政策 |
安全处 | 国家及企业健康及生产安全规定 |
环境管理标准 |
安全政策及程序 |
进出口办公室 | 出口法律总汇 |
常用海关法律法规 |
出口程序 |
3.您厂是否有委派一名符合资格人员负责向工厂汇报法律和法规的修订,或查阅国家和当地劳工法律的最新刊物? | 人事处 | 公司劳动法律师姓名、合同、档案 |
劳动法规全本,工厂实施新规定后的相关记录 |
查阅汇报者姓名职位等简介 |
4.您厂是否针对当前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更新工厂的做法? | 人事处 | 劳动法规全本,工厂实施新规定后的相关记录 |
5.在过去两年内,您厂是否有收到有关当局发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任何通知? | 管理办公室 | 向适当政府部门汇报记录 |
向内部传达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和所有记录 |
原则二 禁止使用强制劳工:企业不得使用非自愿或强制劳工。 |
1.您厂是否所有雇工都是自愿来到工厂工作? | 人事处 | 员工申请表副本 |
签字后的自愿服务声明书 |
辞职或退休者档案 |
劳动法中有关立法 |
宪法中有关立法 |
招工助手职位简介 |
WRAP生产原则符合性政策 |
2.您厂是否直接给付雇工工资? | 人事处 | 工厂颁发工资方式合同副本 |
雇员面试指南 |
工资账册程序政策副本 |
3.在合同式保卫人员的合同中,或工厂保卫人员工作职责简介中,您厂是否规定他们的职责是在正常保安事务范围内,例如保护工厂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 人事处 | 保安人员合同档案 |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
4.在您厂内,除因为保护工厂财产安全和工厂人员安全不会受任何妨碍之外,雇工是否有行动自由? | 人事处 | 吸烟或禁止吸烟政策 |
“开门”政策 |
管理办公室 | 工厂财产保护政策 |
原则三 禁止使用童工:企业不得雇用任何未满14岁或低于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员工,以上述最高年龄为准,或雇佣就业与义务教育干扰冲突的员工。 |
1.您厂在聘用所有合格工人时,有否先取待聘人员的年龄证明文件,并审慎稽查文件的真确性? | 人事处 | 招工聘用雇员手册 |
内部人事审核制度(所有人事档案应在封面有审核表与记号) |
身份证副本及查核记号 |
最低雇用年龄政策 |
劳动法中相关立法 |
招工助手职位简介 |
WRAP生产原则符合性政策 |
2.您厂是否取得并保存每名雇工的年龄证明文件?如有,请详细解释是使用那一种文件及你如何验明它的真确性? | 人事处 | 身份证副本及查核记号 |
3.您厂是否通过面试过程验明雇工所报年龄? | 人事处 | 招工聘用雇员手册 |
身份证副本及查核记号 |
面试指南 |
原则四 禁止骚扰或虐待劳工:企业须提供一个不存在来自上司或同事的任何形式的骚扰、虐待或体罚的工作环境。 |
1.您厂是否有效地禁示一切形式的骚扰、虐待或体罚措施? | 人事处 | 性骚扰法 |
骚扰及性别歧视政策 |
新雇员工作教育谈话记录 |
新承包商教育面试 |
性骚扰法副本 |
WRAP生产原则符合性政策 |
监察部门管理层 | 《骚扰及性别歧视政策承诺书》 |
2.您厂的管理层有否签署声明,确认他们理解设施的反滋扰和虐待劳工政策? (如果你的设施过往并未有要求签署声明,如能出示说明将会实行,即由某日起执行而签署的声明亦可接受.) | 监察部门管理层 | 《骚扰及性别歧视政策承诺书》 |
人事处 | 新承包商教育面试 |
3.您厂是否把你的反滋扰和虐待劳工政策传达给工人及与设施雇工会有频密接触的第三者服务公司的人员(例如守卫、厨房服务员等)? | 人事处 | 反骚扰管理监督政策 |
新雇员工作教育谈话记录 |
新承包商教育面试 |
4.您厂有否通过有效方式传达工厂政策和及时解决投诉,以鼓励雇工投诉骚扰和虐待劳工的现象,而无需担忧因此受到报复? | 人事处 | “开门”政策 |
投诉热线电话程序 |
关于圆桌会谈或讨论小组的政策 |
雇员面试及调查结果 |
性骚扰及性别歧视布告 |
原则五 符合薪酬与福利规定:企业须最少付给员工当地法定的最低总报酬,包括所有指定工资、津贴和福利。 |
1.a.您厂是否有一贯确保雇工所获得的报酬与雇用契约的条件一致,并符合当地法令及规定 b.您厂怎样向雇工支付工资? _____现金_____自行转账_____支票_____其它 c.您厂多长时间向雇工支付一次工资? _____每周_____每月_____每两周_____其它 d.您厂需支付的最低法定工资是多少? e.工资水平是怎样计算的? _____计时_____计件_____混合两个形式_____其它,若采用其它发放工资方法,请说明如何计算工资? f.对那些按件计工,工厂怎样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最低工资? g.住宿、伙食、医疗保健福利或其它形式的福利或薪酬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的计算内? h.雇工是否都用出勤卡?如果不是,雇工的工时是怎样计算? i.雇工一天中是在那些时段休息,包括用餐时间? j.您厂一般在一周中哪些日子工作? k.加班的工资是怎样计算,费率又是多少? m.雇工还获得什么其它福利?(请选择) 雇用政策法令强制规定:保险、医疗、养老金或退休金、意外保险、失业补助、休假、产假及病假、奖金(13个月工资)、膳食、交通或其它,请详细解释: | 财务部 | 工资造表程序与工资表细节手册工资计算手册 |
人事处 | 雇工合同副本 |
财务部 | 加班报酬证件的副本 |
人事处 | 雇员档案中的休假申请书 |
财务部 | 合格及不合格雇员的工资 |
财务部 | 工资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简述 |
人事处 | 向政府递交的工资表报表副本 |
特殊报酬的法规 |
最低工资规定的张贴 |
安全健康的法规 |
财务部 | 工资自动转账表 |
人事处 | 新雇员指南手册 |
财务部 | 工资计算册副本 |
财务部 | 过期文件的处理程序 |
人事处 | 最新版劳动保护法 |
人事处处长及雇工管理人员职责简述 |
“开门”政策 |
内部人事审核制度 |
WRAP生产原则符合性政策 |
2.a.法定最低工资是多少? b. 是否所有雇工都至少付给最低工资? | 财务部 | 合格及不合格雇工工资图解 |
个人报酬证件的副本 |
工资自动转账报表账册 |
3.您厂是否有在显眼地方张贴(用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母语书写的)有关最低工资率、福利政策及其它报酬的信息? | 人事处 | 相关最低工资的张贴 |
4.a.您厂有否设置、使用和保持有系统的纪录保存系统(例如:打卡钟)? b.这些记录保存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人事处 | 考勤记录表 |
财务部 | 过期文件的处理程序 |
5.您厂有否为所有雇工提供一份支付纪录或工资单,详列他们的工资是怎样计算的,包括每项组成内容? | 财务部 | 工资单副本与工资表细节手册 |
6.您厂有否把工资表纪录(纸张或电子形式)妥为保存,正如其它业务纪录一样,并按照规定或法令(如适用)的要求? | 财务部 | 过期文件的处理程序 |
原则六 符合工作时间法规:每日工时及每周工作日数不得超过企业所在国的法定限制。除非因应付紧急业务的需要,企业须每七天为员工提供至少一日的休息。 |
1.您厂有否确保全部工作都在工厂内进行,而雇工的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间不会超过法定限制? | 人事处 | 相关劳动法令 |
国际人权宣言书 |
“开门”政策 |
新雇员工教育谈话记录 |
财务部 | 个人报酬证件的副本 |
工资表副本 |
工资水平报表副本 |
人事处 | 每个零工合同副本 |
WRAP生产原则符合性政策 |
2.工人在被雇用时是否已被告知工厂的政策和规定,每日、每周和每月最多工作小时的法定限制,包括正常和加班时间,以及法令规定他们最多连续工作天数? | 人事处 | 新雇员工教育谈话记录 |
每个零工合同副本 |
相关劳动法规 |
3.您厂有否设置、使用和保存反映雇工工作天数、日期和每日工作的时数,并附有雇工确认的时间记录? | 财务部 | 雇工付款证件的副本 |
工资表报表副本 |
4.工厂是否有给“紧急业务需要”的定义? | 人事处 | 相关劳动法规 |
紧急业务需要的具体书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