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验厂员工代表选举程序(下)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BSCI验厂员工代表选举程序(下)内容如下:
四、工作程序
四、工作程序
1.员工代表选举
员工代表任职期为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选举,可连任二届。员工代表选出后,应将《员工代表名单》交于公司工会备案。
1.1 员工代表名额和选举区域划分
公司每个职能部门至少选举一名员工代表,超过2人的部门按1%的比例选举员工代表。
本公司按工种和班次不同确定员工代表的名额,当班次和人数增加时,需要增加相应的员工代表名额:每增加1人时,至少增加1名员工代表。具体分配如下:
生产车间:3名;
包装:1名;
质检:1名。
1.2 选举方法:实行差额选举
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每个职能部门以员工投票方式民主选举员工代表。由本区域全体员工投票进行表决,得票数最高者当选。选举时投票数超过2/3时认为此次投票为有效。为证实选举方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选举记录(包括选票的选举统计表)应当保留至该员工代表任期结束。
2.补选
当员工代表在任期离职、期满或不能再行使职责时,需要由原名额单位重新选举出一名员工代表,其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3.增选
当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员工班次超过了1.1条款要求,需要增选员工代表,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4.罢免
4.1 当选举区内员工(2%以上署名提报)认为员工代表不能代表员工的利益时可以举行本选举区域的全体会议投票表决,同意率5%以上罢免该员工代表(参加人数需要占选举区域3/4以上员工参加)。由该选举区域按补选条款规定重新选举员工代表。
4.2 当员工代表连续3次不能参加例会或连续2次不提交任何建议时,应由原选举区域的员工重新选举员工代表。
5.例会
5.1 员工代表可以自由组织定期进行例会,进行讨论公司相关健康、安全、环境、卫生、福利、常规设施、工资、加班以及其它与员工有关事宜。
5.2 员工代表需要定期收集本区域内员工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汇总后在与管理层讨论的例会上进行提交。
5.3 员工代表需要定期(至少每两个月一次)参加与管理层讨论的例会,不可缺席(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原因除外)。
5.4 当员工代表不能参加与管理层讨论的例会时,需要将其相关建议转由其它员工代表在例会上提交。
5.5 公司指定BSCI管理代表就相关问题与员工代表面对面沟通,管理代表应为公司管理层人员或被认为同等职级的人员。至少每季度与员工代表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应保留书面会议记录。
5.6 管理代表在例会中应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并积极地采取处理措施。为证明员工代表例会的真实性,所有的员工代表例会需有所有与会员工代表签名作证。
6.员工代表权益及义务行使
6.1 员工代表均应认真学习BSCI规范及本公司颁布的社会责任手册、程序文件及其支持性文件,并明确自己的权力范围。
6.2 员工代表应协助本区域员工申诉,员工诉状经由申诉人签名后可由员工代表帮助直接在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例会上提交,也可以由申诉者本人将诉状投放意见箱。
6.3 公司管理层在收集意见箱中的员工投诉或建议时应至少有两名员工代表在场,由员工代表记录所收集的员工意见或建议。
6.4 公司管理层在处理员工投诉时,当需要调查取证时应通知相应区域的员工代表一同进行调查处理和取证工作。
6.5 员工代表监督员工投诉及处理的公正性,在员工投诉处理记录上签名,并向申诉者反馈处理结果;如认为处理的不够公正,可联络其它区域员工代表共同协商;如一致认为此处理确实不够公正,则提交到公司管理层的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做出适当处理,直至至少有5%以上的员工代表满意或申诉者本人满意为止。
6.6 公司管理层调查和处理员工投诉和意见及员工代表会议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将结果通报给员工代表,保留书面处理记录。
6.7 员工代表因为开会、学习、调查取证等行使员工代表权益所占用的时间,公司均按照其正常出勤来计算工资。
6.8 公司管理层保障员工代表不会因其作为员工代表而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公司支持员工代表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的歧视或打击报复,这种反歧视也包括员工代表的待遇方面。
6.9 公司在人事选拔和升迁工作中,会优先考虑曾经作为员工代表的员工。
6.1公司将支持由员工代表组织的员工自发活动,如:运动比赛、歌咏比赛、文体活动等,并尽量提供相应的设施。
7.相关表单记录
7.1 员工代表选举记录;
7.2 员工代表任命书(附名单);
7.3 会议记录(员工代表与管理层定期例会);
7.4 员工意见处理记录;
7.5 员工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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