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员工投诉程序介绍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1.目的
了解员工对企业的管理、经营、生产、技术、福利等各方面的意见投诉及建议,并及时作相应处理和反馈。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及完善的投递意见渠道,可以使公司的服务质量及效率有效地提高,故特设投诉渠道以便全体员工向公司表达对公司各部门的申诉,也欢迎就各项运作、措施、处理方法、员工工作态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公司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2.范围
针对所有员工的投诉及建议,作出及时的转达及处理。
3.原则
3.1投诉或提出建议者须提供工号姓名,并清楚详细其投诉内容或意见,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匿名投诉一概不予受理。
3.2所有投诉及意见当以公正、公平及公开的态度处理。
3.3所有投诉及意见应及时处理。公司每周开意见箱一次,由人事负责人开意见箱,呈报总经理回复处理。
3.4公司应该对投诉信息保密,让投诉者能够放心大胆地投诉,没有后顾之忧。公司只会向有需要知道内情的有关人士透露投诉的内容。
3.5公司会回复所有投诉及意见。
4.处理程序
4.1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发起投诉,员工代表收集投诉或意见,联合公司管理层共同商讨解决。
4.2人事负责人统一处理员工投诉或意见,公司设有员工投诉箱。员工有任何投诉或建议以书面方式进行投诉。
4.3如有必要,人事负责人可约见投诉者,对投诉及意见深入了解,并记录在案。
4.4若投诉成立,员工代表及人事负责人开会商讨如何跟进,并告知投诉者相关结果。
4.5如投诉不成立,员工代表及人事负责人回复投诉者告知有关结果。
4.6 如投诉事项未获解决或投诉人仍感不满,或投诉对象为直属部门主管,人事部应尽快以书面报告呈交总经理。简要陈述其投诉内容并随后应尽量搜集有关证据,以证明其投诉属实。
5.记录
5.1所有投诉及意见,不论最终是否成立,均要记录在案,并存档于人事部。
6.上诉
6.1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员工代表处上诉,公司总经理对该上诉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
6.2不服最终裁决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部门上诉,公司接受主管XX市劳动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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