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验厂反腐反贿赂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BSCI验厂反腐反贿赂
1、目的
为保证企业正常的运营秩序,维护企业声誉,确保商业运作在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防止腐败贿赂行为的发生。
2、定义
腐败/贿赂,是以获得相关利益为目的,以提供超常的回馈为手段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贿赂可能以下列形式出现:
现金
红包
回扣
超额款待或礼品
商业机会
雇佣机会
其他非财务利益
3、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及外部一切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接触活动。包括与政府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客户方、第三方等商业或接触活动。
4、相关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处理所有贿赂/腐败有关的事宜。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员工日常工作中的监督。
4.3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处理日常贿赂/腐败的举报和上报,并协助总经理进行调查,保留相关调查及处理记录。
4.4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员工反贿赂/反腐败相关的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以及定期更新。
4.5 所有员工均有义务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并且举报一切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
5、工作程序
5.1反贿赂/反腐败的相关内容将加入全体员工定期培训以及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同时安排有关人员对于相关法律进行全面学习。
5.2 定期更新有关反贿赂/反腐败的相关法律反规。增强全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5.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约机制,落实监督措施。进一步落实监督措施,实施“阳光财务”,真正实行财务公开。
5.3 公司所有的内部以及外部活动,禁止以下行为:
(1)向有关业务单位或人员赠予现金或超额礼品;
(2)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雇佣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非财务利益;
(3)收受供应商提供的现金、回扣及其他非财务利益等;
(4)贿赂第三方检测认证公司的相关人员;
(5)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
(6)以有价票据或礼券形式提人工好处,如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7)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
(8)提供干股或红利;
(9)通过赌博等间接,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5.4 一旦有发生对外单位索取贿赂或者暗示要求收受好处时,相关负责人要同其讲明我司反贿赂/反腐败政策。情节严重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并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5 公司将对一切行贿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遣送到公安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