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认证不歧视问题第二部分
2018-01-07 13:47 作者:admin
BSCI认证不歧视问题第二部分
关键:是否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审核方(生产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在工作场所(车间)避免或消除歧视?
有效性:为了核实被审核方(生产商)为避免或消除歧视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审核员至少须评估:
在下列情况时,被审核方(生产商)不会使用被视为歧视的论据:
聘用
在工作场所(车间)或在部分日常的工作活动
解雇
晋升或提供培训机会
给予社会福利
被审核方(生产商)要特别注意,以避免歧视弱势群体,如残疾工人、孕妇或外来工。
被审核方(生产商)按照下列步骤消除歧视:内部评估:
对最经常出现的歧视依据以及可出现歧视的最常见活动做出内部评估(例如聘用过程)
根本原因分析:
识别出歧视行为的根本原因政策:草拟和强制执行政策以防止出现该类行为,并保持改进
被审核方(生产商)不以健康条件为由而歧视:
例如,医疗检测、处女检查,避孕或同等检查不得作为招聘要求或者是获得雇用;晋升;培训或者任何其他社会福利的先决条件。
即使国家法律以公众健康为理由,要求进行HIV或其他医疗检查,但这些检查结果不得用于歧视,反而应采取额外保护措施。
一致性检查:此外,审核员必须评估被审核方(生产商)如何确保不会歧视工人,以符合BSCI价值和原则要求。
工人受雇、晋升、或 被解雇的依据透明度如何?
工人有权获得社会福利的依据是什么? 加班意味着“奖励”或“惩罚”吗?
如何强制执行非歧视政策?管理层如何和多久接受一次关于本政策的培训?
如何与商业伙伴对本政策进行沟通,尤其是招聘代理?若违反任何政策规定,该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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